2023-03-10美食誅滅九族的九族是哪九族
大家好,本文將圍繞誅滅九族的九族是哪九族展開說明,株連九族的九族是哪九族是一個很多人都想弄明白的事情,想搞清楚古代的誅九族是哪九族需要先了解以下幾個事情。
九族指的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也就是父親上四代:父親,爺爺,祖父,曾祖父。自己的下四代:自己本身,兒子,孫子,曾孫子。還包括叔叔、出嫁的姑母和他們的丈夫及其兒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兒及外孫;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兒子;
3、妻族二:這就是妻子家的人。岳父一家人,就連岳母一家人也要包括。
“九族”一說的出現,與封建社會的刑法制度有很大關系。封建社會實行殘酷的株連法,一人犯法,尤其是犯大法,往往要被滅“九族”,即“株連九族”。不同時代,其社會、政治背景不同,對“九族”所指的說法也會有所不同。隨著時代的變遷,今日“九族”之意有了很大變化,其親屬之意已經淡出,變成了對與之有關的一切人的泛稱。
在明代,封建社會進入家族式時代。在整個官場中,一個人升官,全家社會地位上升,由于裙帶關系,不僅升官者全家人獲益,而且,七大姨八大姑都利益均沾,一榮俱榮,由此形成強大的家族勢力。
而在這種復雜的人際關系中,如果一個人犯有諸如謀反、殺君、謀大逆、大不敬等死罪,僅僅處罰當事人,是不夠的,他的家族和親族勢力仍然存在,且由于身居高位,有了不滿之后,對統治者的威脅更大。為了斬草除根,就有必要滅門九族。
“九族”泛指親屬,具體指代有兩種說法:1、上自高祖、下至玄孫。即玄孫、曾孫、仍孫(古時稱從本身下數第八世孫為仍孫)、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2、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兒之子(外孫)、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兒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從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九族”一說的出現,與古代社會的刑法制度有很大關系。古代社會實行殘酷的株連法,一人犯法,尤其是犯大法,往往要被滅“九族”,即“株連九族”。隨著時代的變遷,今日“九族”之意有了很大變化,其親屬之意已經淡出,變成了對與之有關的一切人的泛稱。
說法一
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兒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兒及外孫。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兒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選自國文參考書第九課)
n 說法二
中國古代「抄家」和「滅族」經常是伴隨使用的,目的在斬草除根--完全除去復仇的實力和人脈。少康中興「有田一成,有眾一旅」就是除之不盡的后果,吳子胥與吳伐楚是滅族不徹底的結果。因此,秦始皇開始有「族誅」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來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連最廣的是明成祖殺方孝孺,誅其「十族」。
n 相關故事:
安徽鳳陽朱元璋,以一孤苦無依、魁梧戽斗的流浪兒,做過牧童、小和尚、行乞緣,最后投效郭子興軍,身經百戰,歷時十六載,終於驅逐元虜,建元洪武,定都南京,國號大明,是為明太祖。
太祖自小父母雙亡,兄姊五人或死或離。人單丁薄,無奧無援,即位后卻大大地發揮了「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的本能,總計生下二十六個兒子。太祖又鑒於隋、唐君主大權旁落藩鎮,導致衰亡,又以宋代內重外輕,以致外侮紛至沓來,亦導致亡國。乃分封諸子,雖「分封不錫土,列爵不臨民,食祿不治事」以資預防。
太祖在位三十年,病歿,享年七十一。由於太子早逝,遺詔傳位於太孫允炆。
所謂九族,從己身往上數:父、祖、曾祖、高祖;再自己身往下數:子、孫、曾孫、玄孫,總共九族。所謂十族,外加門下學生,連坐被殺者達八百七十三人,其他外親之發配充軍者高達千余人,時稱「瓜蔓抄」是也。
中國古代「抄家」和「滅族」經常是伴隨使用的,目的在斬草除根--完全除去復仇的實力和人脈。少康中興「有田一成,有眾一旅」就是除之不盡的后果,吳子胥與吳伐楚是滅族不徹底的結果。因此,秦始皇開始有「族誅」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來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連最廣的是明成祖殺方孝孺,誅其「十族」。
方孝孺被稱為明初第一大儒,且是輔佐朱元璋孫子建文帝的重臣,桃李滿朝廷(其實是一大派系)。燕王朱棣打下金陵后,第一個要收服的就是方孝孺,偏偏這位老夫子一身傲骨,兩次見新皇帝都是披麻帶孝、嚎啕痛哭,朱棣低聲下氣請他代擬詔書(逼他表態),他只寫了「燕賊篡位」四個大字。朱棣問他:「難道你不怕死嗎?」方孝孺答:「要殺便殺,詔不可草。」朱棣:「難道不顧及你的九族嗎?」方孝孺:「不要說九族,誅十族也不怕。」這一下皇帝火了,在方孝孺九族之外,加上「門生」湊成十族,統統殺掉。
以今日觀點,方孝孺一派在「金陵政權」中勢力極大,若方孝孺肯表態,文官系統就可收編,方孝孺死忠前帝,他的門生,派系就不可信任。很可能這代表了當時江南民氣,導致朱棣不得不遷都燕京(今北京)。
九代的直系親屬,包括高祖、曾祖、祖父、父親、自己、兒子、孫子、曾孫、玄孫。尚書˙堯典:「克明俊德,以親九族。」。幼學瓊林˙卷二˙祖孫父子類:「何謂九族?高、曾、祖、考、己身、子、孫、曾、玄。」 關于九族說法不一: 一種認為是從本人算起向上五代,向下五代,共是九代為九族;另一種認為是父族四(代),母族三(代),妻族二(代),為九族。n說法一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兒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兒及外孫。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兒子。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選自國文參考書第九課)n說法二中國古代「抄家」和「滅族」經常是伴隨使用的,目的在斬草除根--完全除去復仇的實力和人脈。少康中興「有田一成,有眾一旅」就是除之不盡的后果,吳子胥與吳伐楚是滅族不徹底的結果。因此,秦始皇開始有「族誅」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來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連最廣的是明成祖殺方孝孺,誅其「十族」。n相關故事:安徽鳳陽朱元璋,以一孤苦無依、魁梧戽斗的流浪兒,做過牧童、小和尚、行乞緣,最后投效郭子興軍,身經百戰,歷時十六載,終于驅逐元虜,建元洪武,定都南京,國號大明,是為明太祖。太祖自小父母雙亡,兄姊五人或死或離。人單丁薄,無奧無援,即位后卻大大地發揮了「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的本能,總計生下二十六個兒子。太祖又鑒于隋、唐君主大權旁落藩鎮,導致衰亡,又以宋代內重外輕,以致外侮紛至沓來,亦導致亡國。乃分封諸子,雖「分封不錫土,列爵不臨民,食祿不治事」以資預防。太祖在位三十年,病歿,享年七十一。由于太子早逝,遺詔傳位于太孫允炆。所謂九族,從己身往上數:父、祖、曾祖、高祖;再自己身往下數:子、孫、曾孫、玄孫,總共九族。所謂十族,外加門下學生,連坐被殺者達八百七十三人,其它外親之發配充軍者高達千余人,時稱「瓜蔓抄」是也。中國古代「抄家」和「滅族」經常是伴隨使用的,目的在斬草除根--完全除去復仇的實力和人脈。少康中興「有田一成,有眾一旅」就是除之不盡的后果,吳子胥與吳伐楚是滅族不徹底的結果。因此,秦始皇開始有「族誅」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來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連最廣的是明成祖殺方孝孺,誅其「十族」。方孝孺被稱為明初第一大儒,且是輔佐朱元璋孫子建文帝的重臣,桃李滿朝廷(其實是一大派系)。燕王朱棣打下金陵后,第一個要收服的就是方孝孺,偏偏這位老夫子一身傲骨,兩次見新皇帝都是披麻帶孝、嚎啕痛哭,朱棣低聲下氣請他代擬詔書(逼他表態),他只寫了「燕賊篡位」四個大字。朱棣問他:「難道你不怕死嗎?」方孝孺答:「要殺便殺,詔不可草。」朱棣:「難道不顧及你的九族嗎?」方孝孺:「不要說九族,誅十族也不怕。」這一下皇帝火了,在方孝孺九族之外,加上「門生」湊成十族,統統殺掉。以今日觀點,方孝孺一派在「金陵政權」中勢力極大,若方孝孺肯表態,文官系統就可收編,方孝孺死忠前帝,他的門生,派系就不可信任。很可能這代表了當時江南民氣,導致朱棣不得不遷都燕京(今北京)。
九族泛指親屬,具體指代有兩種說法:
1、上自高祖、下至玄孫。即玄孫、曾孫、仍孫、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
2、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兒之子、己之同族;母族三是指母之父、母之母、從母子;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拓展資料:
三字經對九族的說法是“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孫。自子孫,至玄曾。乃九族,人之倫。”即“高祖、曾祖、祖父、父親、己身、子、孫、曾孫、玄孫”。從秦代起,“九族”有經學上的今文和古文兩種解說,各有其社會、政治背景,分別從不同方面滿足統治者的需要。
九族一說的出現,與封建社會的刑法制度有很大關系。封建社會實行殘酷的株連法,一人犯法,尤其是犯大法,往往要被滅“九族”,即“株連九族”。隨著時代的變遷,今日“九族”之意有了很大變化,其親屬之意已經淡出,變成了對與之有關的一切人的泛稱。
三字經對九族的說法是“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孫。自子孫,至玄曾。乃九族,人之倫。”即“高祖、曾祖、祖父、父親、己身、子、孫、曾孫、玄孫”。
從秦代起,“九族”有經學上的今文和古文兩種解說,各有其社會、政治背景,分別從不同方面滿足統治者的需要。
“九族”一說的出現,與封建社會的刑法制度有很大關系。封建社會實行殘酷的株連法,一人犯法,尤其是犯大法,往往要被滅“九族”,即“株連九族”。隨著時代的變遷,今日“九族”之意有了很大變化,其親屬之意已經淡出,變成了對與之有關的一切人的泛稱。
古文解說:
代表人物有孔安國、馬融和鄭玄。他們認為九族僅限于父宗,包括上自高祖下至玄孫的九代直系親屬。古文說構成了宗法倫理的基礎。
唐、宋以后,九族古文說在國家法律中獲得正式確認,其中明、清兩代的律令規定,九族專指父宗。
摩爾根《古代社會》第三編第二章也引述了九族古文說。
《書·堯典》:“克明俊德,以親九族。”孔傳:“以睦高祖、玄孫之親。”
《幼學瓊林》卷二《祖孫父子》:“何謂九族?高、曾、祖、考、己身、子、孫、曾、玄。”
《詩·王風·葛荔序》:“周室道衰,棄其九族焉。”
鄭玄箋:“九族者,氫己上至高祖及玄孫之親。”(參閱《元典章》卷三十《五服圖》、《明會要》卷一〇二《喪服》之《本宗九族五服圖》、《清律例》卷二《喪服圖》之《本宗九族五服正服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九族
意思是親屬關系超過三代的叫出三服。超過五代的叫出五服。
九族中,縱向有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孫、曾孫、玄孫。
橫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
圍繞著縱橫向的九族,形成了九族與五服的家族結構圖。
往上數,上輩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姑、祖姑、堂祖姑、曾祖姑等。
往下數,下輩中有侄婦、堂侄婦、再堂侄婦、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孫婦、堂親屬關系超過五代,不再為之服喪,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
在婚嫁中出五服即可通婚侄孫姑、侄孫女、堂侄孫女、曾任孫婦、曾侄孫女等。
這是一幅完整的九族五服圖。
三字經對九族的說法是"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孫。自子孫,至玄曾。乃九族,人之倫。
"即"高祖、曾祖、祖父、父親、己身、子、孫、曾孫、玄孫"。
從秦代起,"九族"有經學上的今文和古文兩種解說,各有其社會、政治背景,分別從不同方面滿足統治者的需要。
"九族"泛指親屬。但"九族"所指,諸說不同。
一說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孫,即玄孫、曾孫、孫、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
一說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兒之子(外孫)、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兒女)。
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從母子(娘舅)。
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九族"一說的出現,與封建社會的刑法制度有很大關系。
封建社會實行殘酷的株連法,一人犯法,尤其是犯大法,往往要被滅"九族",即"株連九族"。
隨著時代的變遷,今日"九族"之意有了很大變化,其親屬之意已經淡出,變成了對與之有關的一切人的泛稱。
指自己前輩的父、祖父、曾祖、高祖和自己下輩的子、孫、曾孫、玄孫。另一說法是也包括異姓親屬,以父族四代、母族三代、妻族兩代為九族。
九族,泛指親屬,九族一說的出現,與封建社會的刑法制度有很大關系。
但“九族”所指,諸說不同。
第一種說法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孫,即玄孫、曾孫、孫、子、自己、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
第二種說法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兒之子(外孫)、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兒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從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封建社會實行殘酷的株連法,一人犯法,尤其是犯大法,往往要被滅“九族”,即“株連九族”。
三字經對九族的說法是“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孫。自子孫,至玄曾。乃九族,人之倫。”即“高祖、曾祖、祖父、父親、己身、子、孫、曾孫、玄孫”。
從秦代起,“九族”有經學上的今文和古文兩種解說,各有其社會、政治背景,分別從不同方面滿足統治者的需要。
古代株連九族大概是什么時候開始出現的。
從秦朝變法之后,才出現了夷三族這種說法,當時,株連的面積還不大,只包括父子孫三代,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的就變成了誅九族,甚至是還出現過誅十族的情況。
而株三族,最早來源于丞相李斯和宦官趙高,直到秦朝之后,才漸漸的出現了,九族這種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