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5數碼長江支流有哪些禁捕條款和措施
大家好,小編為大家解答長江支流有哪些禁捕條款和措施的問題。很多人還不知道長江支流禁漁期是否可以捕魚,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長江十年禁漁最新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1、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
關于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范圍和時間的通告,宣布從2020年1月1日0時起實施長江十年禁漁計劃。通告稱,長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以外的天然水域,最遲自2021年1月1日零時起實行暫定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其間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
2、全面打擊電捕魚行為,已刻不容緩。
長江禁漁令生效后,江面上的“正規”漁船沒了,但不少“三無”船只仍然在江面上大搖大擺,尤其是那些船尾拖著“電拖網”,或船頭伸著長長“觸角”的電魚船只,對生態資源的破壞程度非常之大!十年禁漁,不能只是禁了“有證”的漁民,而讓這些非法捕撈者鉆了空子!
長江禁漁期是不可以釣魚的,禁漁期內如果偷釣可能會面臨罰款。接下來十年的禁魚期,看似這讓很多漁民都失去了收入,但其實在當今的社會之下,機會有很多,即使不靠捕魚為生,但還可以選擇其它的出路,例如說可以通過水產養殖,這不但成為了漁業資源的保護者,而且還不用在每天靠著運氣去捕魚,養殖也就有了固定的資金來源。
法律分析:2021年1月1日起,2030年12月31日止,長江流域將實行“十年禁漁”。
此次禁漁,范圍涵蓋面廣,全市所有河流,除部分河流形成、流經的水庫外,均納入禁捕范圍,且將全市禁捕水域分成三個類型列出。
第一類為水生生物保護區,其已實行常年全面禁捕,具體包括: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烏江—長溪河魚類市級自然保護區、酉陽三黛溝大鯢縣級自然保護區、合川大口鯰縣級自然保護區(嘉陵江合川段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長江重慶段四大家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九盤河市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
第二類為長江及其重要支流,包括長江、嘉陵江、烏江干流以及重要性較高的其他10條河流。
第三類為其他重點水域,包括我市除水生生物保護區,長江、嘉陵江、烏江干流和其他10條河流以外的所有河流。
禁止類型包括禁捕范圍和禁捕時間內,禁止生產性捕撈,禁止扎巢采卵。禁止銷售在禁捕范圍和禁捕時間內捕獲的漁獲物。
禁止在水生生物保護區垂釣,除水生生物保護區外,全市長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點水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釣,其他時間內的垂釣按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條 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鄱陽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以外的天然水域,由有關省級漁業主管部門劃定禁捕范圍,最遲自2021年1月1日0時起,實行暫定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間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此之前實施禁捕。有關地方政府或漁業主管部門宣布在此之前實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時間從其規定。
其他重點水域
與長江干流、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連通的其他天然水域,由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禁捕范圍和時間。
專項(特許)捕撈
禁捕期間,因育種、科研、監測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的,或在通江湖泊、大型水庫針對特定漁業資源進行專項(特許)捕撈的,由有關省級漁業主管部門根據資源狀況制定管理辦法,對捕撈品種、作業時間、作業類型、作業區域、準用網具和捕撈限額等作出規定,報農業農村部批準后組織實施。專項(特許)捕撈作業需要跨越省級管轄水域界限的,由交界水域有關省級漁業主管部門協商管理。
在特定水域開展增殖漁業資源的利用和管理,由省級漁業主管部門另行規定并組織實施,避免對禁捕管理產生不利影響。
【拓展資料】
執法監督管理
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范圍和時間內違法從事天然漁業資源捕撈的,依照《漁業法》和《刑法》關于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處理。
長江流域各級漁業主管部門應當在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加強與相關部門協同配合,建立“護魚員”協管巡護制度,加強禁捕宣傳教育引導,強化執法隊伍和能力建設,嚴格漁政執法監管,確保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制度順利實施。
各級漁業主管部門應當對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范圍和時間內從事娛樂性游釣和休閑漁業活動進行規范管理,避免對禁捕管理和資源保護產生不利影響。
其他事項
本通告自2020年1月1日0時起實施。原《農業部關于調整長江流域禁漁期制度的通告》(農業部通告〔2015〕1號)自2021年1月1日0時起廢止,原通告規定的淮河干流河段禁漁期制度,在我部另行規定前繼續按照每年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執行。
希望長江“十年禁漁”能夠真正貫徹下去!
長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以外的天然水域,最遲自2021年1月1日0時起實行暫定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間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
長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以外的天然水域, 而且長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樣性最為豐富的河流之一,滔滔江水哺育著424種魚類,光特有魚類就有183種。現在下發了長江十年禁捕,具體都是有哪些規定呢?
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關于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范圍和時間的通告,通告稱:長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以外的天然水域,最遲自2021年1月1日零時起實行暫定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間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 禁用的工具和方法:禁止使用張網、拖網、空鉤延繩釣、武斗竿、迷魂陣、抬網、板罾、攔河繒(網)、密眼網(布網、網絡子、地籠網)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漁具進行捕撈。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光誘捕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禁止使用水獺進行捕撈。限制使用魚鷹進行捕撈。全面打擊電捕魚行為,已刻不容緩。長江禁漁令生效后,江面上的“正規”漁船沒了,但不少“三無”船只仍然在江面上大搖大擺,尤其是那些船尾拖著“電拖網”,或船頭伸著長長“觸角”的電魚船只,對生態資源的破壞程度非常之大!十年禁漁,不能只是禁了“有證”的漁民,而讓這些非法捕撈者鉆了空子!
在禁捕期間,有關省級漁業主管部門根據資源狀況制定管理辦法,對捕撈品種、作業時間、作業類型、作業區域、準用網具和捕撈限額等作出規定,報農業農村部批準后組織實施。專項捕撈作業需要跨越省級管轄水域界限的,由交界水域有關省級漁業主管部門協商管理。在特定水域開展增殖漁業資源的利用和管理,由省級漁業主管部門另行規定并組織實施,避免對禁捕管理產生不利影響。
一、長江干流湖北段上起巴東縣官渡口鎮,下至黃梅縣小池鎮,自2021年1月1日0時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時止,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本省行政區域長江故道內國家級和省級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的時間和范圍,按照此前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漢江干流湖北段上起鄖西縣夾河鎮,下至武漢市漢陽區南岸嘴,自2021年1月1日0時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時止,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
有關地方政府或者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此之前依法實施禁捕的,禁捕起始時間從其規定。
與長江漢江干流、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連通的其他天然水域,由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禁捕范圍和時間。
因育種、科研、監測等特殊需要進行捕撈的,經國務院或者本省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嚴格按照批準的時間、區域、類型、漁具、品種和限額捕撈。二、禁捕期間,禁止一人多桿、一線多鉤、多線多鉤垂釣,禁止使用視頻裝置等各類探魚設備以及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進行垂釣,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釣餌、窩料和添加劑及魚蝦類活體水生生物餌料垂釣。三、任何組織與個人不得收購、加工、運輸、銷售、食用禁捕水域的非法漁獲物。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禁捕領導小組工作機制,組織、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健全執法管理體制,落實執法管理責任,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嚴格查處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決定的行為。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依法做好相關工作。五、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必要措施為禁捕的實施提供相應保障,支持、指導、幫助退捕漁民轉產就業,吸收符合條件的退捕漁民協助開展宣傳、巡查和救護工作。六、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統籌轄區內長江、漢江湖北段禁捕實施工作。公安機關會同相關部門做好涉漁違法犯罪的預防和查處工作,依法打擊涉漁犯罪行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落實退捕漁民再就業職業技能培訓及社會保障工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查處非法漁獲物及其制品交易和食用行為。
財政、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利等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禁捕實施工作。七、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應當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依法打擊涉漁違法犯罪行為。八、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村(居)民委員會以及媒體等社會各方面,應當組織開展禁捕宣傳教育,調動社會力量開展群管群護。
對違反本決定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九、對違反本決定的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決定受到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由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規定將違法信息納入社會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十、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