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6女性猛藥治疴是什么意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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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藥去疴,指用猛藥醫治重病纏身的人,后人多用來形容事情的嚴重性與危急性。
拼音:měng yào qù kē。
出自:元末明初羅貫中《三國演義》:“譬如人染沉疴,當先用糜粥以飲之,和藥以服之,待其腑臟調和,形體漸安,然后用肉食以補之,猛藥以治之,則病根盡去,人得全生也。”
譯文:比如一個人得了多年的痼疾,應當先給他喝點稀粥,同藥一起服下,等到他肺腹調和、形體慢慢養得安穩些了,再用肉食補養,加上效力強的藥治療,這樣病根才能除盡,人得以全面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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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疾病纏身的成語
1、二豎為災
拼音:èr shù wéi zāi。
釋義:比喻疾病纏身。
出自:春秋左丘明《左傳·成公十年》:“公夢疾為二豎子,曰:‘彼良醫也,懼傷我,焉逃之?’其一曰:‘居肓之上,膏之下,若我何?’”
譯文:成公做了一個夢,夢見有兩個人在自己的肚子里談話。一個說:“成公這回請的人,醫術十分高明。那個醫生來了,用藥會傷害我們,這回怎么逃哇?”另一個說:“不用怕!我們呆在肓之上,膏之下,那是藥力達不到的地方,醫生也拿我們沒辦法。”
2、病魔纏身
拼音:bìng mó chán shēn。
釋義:指長期身患重病,另指人身患多種重病。
出自:《曹禹傳》第三十章:“病魔纏身,又是多難的歲月!他又絕望了。”
意思:用威力大的要去除疾病。
疴,是重病纏身人,對于因病不能動彈的人,還想讓他的生命得以延續,用其他的辦法已不能奏效,唯一的辦法就是用猛藥。意思就是用猛藥醫治重病纏身的人。
讀音: [?měng?yào?qù kē]。
猛藥去疴,重典治亂。指問題很嚴重,必須要采取有力的措施來處理。
刮骨療毒, .用刀刮
除骨上的藥毒以治創傷,用來形容人的意志很強。
壯士斷腕,指被蛇咬了,立即切斷手腕防止毒擴散,指這要當機立斷,不可姑息,遲疑。
1、猛藥去疴拼音:[měng yào qù kē]。
2、猛藥去疴釋義:疴,重病纏身的人,用猛藥醫治重病纏身的人,后人多用來形容事情的嚴重性與危急性。
3、出處:《三國演義》(羅貫中.元末明初):孔明聽罷,啞然而笑曰:“鵬飛萬里,其志豈群鳥能識哉?譬如人染沉疴,當先用糜粥以飲之,和藥以服之,待其腑臟調和,形體漸安,然后用肉食以補之,猛藥以治之,則病根盡去,人得全生也。
釋義:
指用猛藥來治療病,重的刑罰來治理亂世。這就是形容問題很嚴重,必須要用重藥和重刑才能根治。
出處:
出自《周禮》
周禮的性質和作用:
西周時期,周禮具有法律規范的表現形式,具備法的性質和作用。
周禮完全具有法的三個基本特征:
規范性
國家意志性
強制性
基本特征釋義:
無論是抽象的精神原則還是具體的禮儀形式,都對社會成員作出了明確的要求,很明顯地具有規范性。
周禮經過西周初年掌握實際政權的周公制定,為后世各代君主所認可和遵循,所以毫無疑問具有國家意志性。
西周時期一切對禮的違反,都會導致國家強制力的制裁,強制性也明顯地體現在西周禮制之中。
作用:
當時上至國家根本方針、組織制度,下至社會成員的生活,都與禮密切相關,都受到禮的制約。周禮已經滲透到各個社會領域,起著廣泛的調整作用。
猛藥去疴
1、讀音:měng yào qù kē。
2、釋義:疴,重病纏身的人,用猛藥醫治重病纏身的人,后人多用來形容事情的嚴重性與危急性。
3、出處:《三國演義》(羅貫中.元末明初):孔明聽罷,啞然而笑曰:“鵬飛萬里,其志豈群鳥能識哉?譬如人染沉疴,當先用糜粥以飲之,和藥以服之,待其腑臟調和,形體漸安,然后用肉食以補之,猛藥以治之,則病根盡去,人得全生也。
4、翻譯:
諸葛亮聽后,禁不住笑出聲來,然后說:大鵬在高空飛翔,穿越萬里,它的志向怎么會是其它的那些普通的鳥兒能夠明白的呢?
這就像當一個人感染重病時時,他應該先喝粥,然后搭配著藥一起使用,其內臟器官和諧,身體逐漸穩定,再輔以肉類,再用猛藥治療,那么疾病的根源就會消失,人們就會終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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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義詞
病入膏肓
1、讀音:bìng rù gāo huāng。
2、釋義:形容病情嚴重到了無法醫治的地步。也比喻事情嚴重到了不可挽救的程度。
3、出處:《左傳·成公十年》:“醫生;曰:‘疾不可為也。在肓之上;膏之下;攻之不可;達之不及;藥不至焉;不可為也。’”
4、翻譯:
說疾病要是深入到肓(心臟與膈膜之間)之上、膏(心尖脂肪)之下,那就任何藥力都不能達到,因而也難于治好。
就像重病需要服下強勁的藥一樣,對混亂社會狀態用嚴刑峻法來約束國民,以達到一個相對穩定的社會狀態。
這個典故出自朱元璋的《大明律》。“亂世”是指中國古時各朝代社會出現凌亂及差劣局面的情況,與“盛世”相反;“重典”是指嚴苛的懲罰。
全句指,為了整頓好社會上凌亂的局面,迫不得已唯有使用嚴苛的懲罰。而整體上,“亂世用重典”用于社會上的定義為,透過嚴苛的法律效果懲罰犯罪,來達到治理社會的目的。
理論基礎:
基于應報思想,任何有同理心的人,對于犯罪者造成受害者和受害者的親人的傷害有所體會。
當傷害是如此深刻難以磨滅時,為什么反而對犯罪者如此寬大,難道不該給這些犯罪者應得的懲罰,當社會情勢混亂的時候,采用較重的刑罰比較容易達到威嚇的效果,進而降低犯罪的比率以實現穩定重建社會秩序的目的的。
就像重病需要服下強勁的藥一樣,對混亂社會狀態用嚴刑峻法來約束國民,以達到一個相對穩定的社會狀態。
這個典故出自朱元璋的《大明律》。“亂世”是指中國古時各朝代社會出現凌亂及差劣局面的情況,與“盛世”相反;“重典”是指嚴苛的懲罰。全句指,為了整頓好社會上凌亂的局面,迫不得已唯有使用嚴苛的懲罰。而整體上,“亂世用重典”用于社會上的定義為,透過嚴苛的法律效果懲罰犯罪,來達到治理社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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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非常出重典”的批判反思
1、從技術層面
亂世用重典,強調透過威嚇的法律制度來解決所有社會問題,但是那不是唯一的解決方式而且過度地依賴法律制度,代表一廂情愿地認為法律制度不會有缺失、不會有疏誤的可能,當警察抓錯人、法官誤判、冤獄發生的時候,透過重典只不過是凸顯政府治理社會的失責,并且使得冤獄變成難以挽回的遺憾。
2、從政府權力過大的流弊層面
受害者與其家屬固然值得同情,但是重典不是協助他們的合適方式。如果我們期待政府,可以效率地、有力地、明智地抓到真兇,但是給予政府過大權力,往往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