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3生活墨子兼愛主張的基本內容及其理論價值是什么意思
這篇文章主要介紹了墨子兼愛主張的基本內容及其理論價值是什么意思,具有一定借鑒價值,需要的朋友可以參考下。希望大家閱讀完這篇文章后大有收獲,下面讓小編帶著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春秋末年,諸侯爭霸,禮崩樂壞,舊的政治體制和社會秩序面臨崩解,圍繞如何對待周禮的問題,諸子百家紛紛提出各自的主張。以墨子為代表的墨家學派所倡導的“兼愛而無等差”論,很快獲得了社會的廣泛認同,當時的百家爭鳴就有“非儒即墨”的說法,以致出現墨子之言充盈天下、天下不歸儒而歸墨的局面。墨家學派的思想主張集中體現和代表了社會下層民眾的立場與訴求,蘊含著獨特而深刻的人文情懷,具有超越時代的普世價值,尤其是其中所體現出的慈善精神,時至今日,仍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墨子“兼愛”思想的緣起
墨子所處時代的境況及其思想概覽。
墨子生于公元前468年,名翟,春秋末期宋國貴族目夷的后代,曾任宋大夫之職,是墨家學派的創始人,也是中國古代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科學家和軍事家,他創立了以幾何學、物理學、光學為突出成就的一整套科學理論體系。后輩弟子根據其生平事跡的史料,收集語錄,成就《墨子》一書,經歷代亡佚,現存五十三篇。
百家爭鳴中一枝獨秀的墨家學派一貫反對儒家等級森嚴的仁義忠孝理論,針鋒相對地提出“兼相愛,交相利”的學說,“兼以易別”是其慈善精神的集中體現,“行義”則是其“兼愛而無等差”主張的踐行方式,提倡社會實行平等的“愛”,從而杜絕強凌弱、貴傲賤、智詐愚的現象。墨子主張任人唯賢,提倡“尚賢”而任使能,“尚賢”之法則是“高予之爵,重予之祿,任之以事,斷予之令”,進而提出“高爵而無祿,民不信也”的著名論斷。
墨子思想的深刻內涵及深遠影響
春秋時代,諸子百家之中最有代表性的當屬儒、墨,孔子以“仁”改造周禮,倡導“仁者愛人”,“愛人”須符合禮的等級規定,“仁”由此成為禮的核心內涵;墨子不贊成這種有等級差別之“愛”,主張“兼愛而無等差”。“兼愛”之“愛”是最廣泛、最普遍的愛。 墨子從當時社會下層手工業者的立場出發,提出著名的十大主張,即“兼愛”、“尚賢”、“尚同”、“行義”、“尊天”、“事鬼”、“非樂”、“非命”、“節用”、“節葬”,其中“兼愛”是其思想體系的核心。
墨子積極倡導“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苦行實踐“饑者得食,寒者得衣,勞者得息”的社會政治理想,具有非常明顯的道德至上的理想追求,致力于踐行經世濟民的社會政治理想,其中所蘊含著豐富的慈善理念,極大地充實了古代慈善倫理思想的內涵,是墨子慈善精神的表征,對后世中國慈善事業的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兼愛:墨家慈善精神的表征
兼愛:“無等差之愛”——濟世救民之良方。
墨子所構建的墨家思想體系中,最為核心的命題是“兼愛”。他通過思考當時諸侯紛爭、天下大亂的現實,將根本原因歸結于“天下之人皆不相愛”,提倡將“兼愛”作為濟世救民之良方,主張對一切人無所不愛,不分遠近、不分等級,也即是“無等差之愛”,而實現普遍的“無等差之愛”之法,是追求天下之大利而除其害。
墨子之所謂“兼愛”,主要基于兩個方面:一是強調“兼愛”作為人的最基本的道德義務。“兼”可以統諸德,能行“兼”則惠、忠、慈、孝、友、悌諸德齊備;二是強調“兼愛”為天下治亂之樞紐,認為諸侯紛爭、天下禍篡怨恨,根本原因在于不能“兼相愛”,能“兼相愛”則天下自然大治。
墨家之“兼”與儒家之“仁”的分野。
誠然,墨家之“兼”,與儒家之“仁”,雖大體相近,實質則相去甚遠。
首先,“仁”是由己推人,由近及遠,以自己為起點,而漸至廣大,所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仁”因遠近、親疏之程度而有厚薄之分。墨家批評儒家時所謂“親親有術,尊賢有等”(《墨子?非儒》),即此之謂也。“兼”則不分遠近,不分人我,一律同等愛之助之。所以“仁”有差等,“兼”則無差等。
其次,儒家之“仁”立足于人之道德自覺,目的也在促進人之道德的提升,而墨家之“兼”則以利為基礎,目的則不限于在于物質層面的利人。
墨家之“兼愛”:對義務與責任的強調。
今天看來,墨家之“兼愛”,主要涉及是群己關系的處理原則問題,把人與社會、人與他人看作是相互聯結的利益共同體,既有自愛的權利,也有“兼愛”他人的義務和責任。依照墨家的思想,作為個體的人如果忽略對他人、社會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就會造成群己關系的緊張、社會的動蕩,進而破壞社會的穩定與和諧;反之,如果社會全體成員能以平等的地位參與社會生活,能借利人以自利、借愛人以自愛,通過互惠達到互利,在利益的彼此交換中達成利益的實現,則群己關系就自然諧暢。
朱熹評墨子:苦行布施,不愛身以濟眾生。
宋明理學的代表人物朱熹在論及“佛老與楊墨之學”時即曾這樣評價:“孟子不辟老莊而辟楊墨,楊墨即老莊也。今釋子亦有兩般:禪學,楊朱也;苦行布施,墨翟也。”在這里,朱熹以釋子之苦行布施以喻墨子,揭示的是墨家“不愛身以濟眾生”的慈善精神。
中山先生評墨子:世界第一平等博愛大家。
孫中山先生在評價墨子時,甚至將其“兼愛”等同于西方基督教之“博愛”。他在《民族主義》一文中即云:“古時最講‘愛’字者,莫過于墨子。墨子所講的“兼愛”與耶穌所講的‘博愛’是一樣的。”在《民報》創刊號上,孫中山先生又進一步稱贊墨子是“世界第一平等博愛大家。”孫中山以基督教之“博愛”思想理解墨子的“兼愛”理念,既賦予了“兼愛”以世界意義,也深刻揭示了“兼愛”思想所含有的慈善精神。
結語
墨子“兼愛”思想中所蘊含的慈善精神,流露出古代哲人對當時社會困弱群體的強烈關注和悲憫之情,極大地豐富了我國古代慈善倫理的思想內涵,成為后世公益慈善救濟的理論淵源之一,早已成為中華傳統文化中的綺麗瑰寶,雖跨越千年,至今仍閃耀著智慧的光芒。
二、兼愛的要義
墨子的兼相愛主張,其精神與儒家的“仁愛”及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泛愛眾而親仁”(11),“博施於民而能濟眾”(12)的愛己愛人的精神卻是極相 似的。因此,韓愈說:“孔子泛愛親仁,以博施濟眾為圣,不兼愛哉?”(13)就連批評墨子的“兼愛”主張為“無義”“是禽獸也”(14)的孟子也說過: “君子所以異於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禮存心。仁者愛人,有禮者敬人。愛人者人恒愛之,敬人者人恒敬之。”(15)孟子所謂:“愛人者人恒愛 之”,與墨子所謂:“夫愛人者,人亦從而愛之。”(16)意義也沒有不同。孟子又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17)這也和墨家愛己愛 人的兼愛主張一樣。
不過,我們要注意的是墨子的兼愛主張乃視人如己,彼此沒有差等地相愛,也無遠近親疏之別。因此在這一點上,與儒家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這種由親及疏,由 近及遠的主張,實行起來是有所不同的。墨子在解釋如何實行兼相愛的主張時說:“視人之國,若視其國;視人之家,若視其家;視人之身,若視其身。”(18) 其意是認為人類都應該視人如己。這種兼愛的精神是極其偉大的,是非常真誠的。
我們且先來看墨子如何愛己。他說:“愛己者,非為用己也。不若愛馬。”(19)在墨子看來,愛己并不等同愛馬,因為愛馬是帶有想利用它的那種動機存在,那 是別有居心,不懷好意的愛。而愛己卻沒有像愛馬那樣別有居心。墨子既說愛人若愛己,那麼,愛別人也應該像愛自己一樣的真誠而又沒有居心了。他又說“愛人不 外己,己在所愛之中。”(20)“兼愛相若,一愛相若。”(21)意思是指自己和別人是沒有差等的,愛別人要和愛自己一樣,自己只是所愛的眾人中之一人而 已。愛自己如何,愛眾人也應該相同。而且,愛人既是沒有甚麼不良的居心,當然也不會是為了名譽。因此《大取》篇里說:“愛人非為譽也。”
(22)
雖然墨子認為講兼愛的人不應該別有居心,例如不應該對自己所愛的人加以利用等。不過他也指出,兼相愛是能夠帶給大眾利益的。帶給大眾利益,那是最有意義的 事。就因為如此,他認為“兼相愛”的學說是非常有價值,應該大力提倡的,以期達到“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23)因為他所說的利是為“最大多數的” 人而帶來的“最大幸福”,不是“自私自利”的“利”(24),或害人利己的利。這種為眾人而帶來的利,不但不是壞事,而且還是好事;不但不應該受到排斥, 而且還應該受到贊許。但是如果一種行動所帶來的利益只是利及個人或少數人,而對眾人都有不利的話,那就不是墨家所謂的“利人”的真諦了。因此《大取》: “為賞譽利一人,非為賞譽利人也。”(25)
墨子既以兼愛為“有利於天下”,因此他就想盡辦法去推行兼愛學說,來為天下蒼生謀利謀幸福。這正是墨家那種愛人精神的反映,同時也是墨家學說的最可取之 點。墨家既以這種愛人愛己,利人利己的主張為依歸,因此,凡是利一己而不利眾人的做法,都是違反了他們的兼愛主張。為了眾人的利益,當私利和兼愛或公利有 所沖突時,墨家認為私利絕對是要加以制止的;大搞私利的人是應該受到制裁的。
這種既講兼愛又要制裁那些損人利己的人的做法,當時一定受到人們的質疑,或甚至有人評為互相矛盾吧。因此墨家針對這一點,曾經極力加以說明。《小取》篇云:
白馬,馬也。乘白馬,乘馬也。驪馬,馬也,乘驪馬,乘馬也。獲,人也。愛獲,愛人也。臧,人也,愛臧,愛人也。此乃是而然者也。獲之親,人也。獲事其親, 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愛弟,非愛美人也。車,木也。乘車,非乘木也。船,木也。入船,非入木也。盜人,人也。多盜,非多人也。無盜,非無人也。奚以明 之?惡多盜,非惡多人也。欲無盜,非欲無人也。世相與共是之。若若是,則是盜人,人也,愛盜,非愛人也。不愛盜,非不愛他。殺盜人,非殺人也。無難矣,此 與彼同類,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非之,無也(他)故焉,所謂內膠外閉與心毋空乎?內膠而不解也。此乃是而不然者也。(26)
這一段文字,是在說明殺盜非殺人的道理。我想,墨家的主要意思是說,盜賊為私利而害人,違反了兼愛利人的原則,因此該殺。可是,盜也是人,為甚麼說“殺盜 非殺人”呢?為了要解答這個問題,墨家特別強調了壞人與一般人的異點,認為壞人不講兼愛,只重私利而不注重眾人的幸福,不合“人”的標準,因此,只是徒具 人形的動物,殺了他們,并未違反兼愛的原則,甚至還可以說不是殺“人”。
墨者記錄這段話所用的語言,極容易令人誤解。尤其是“白馬,馬也”及“盜人,人也”,“殺盜人,非殺人也”等語更是如此。所以對這幾句話,似有必要加以說明。所謂“白馬,馬也”,若用白話來寫,就是“白馬是馬”。
這句話里的白馬與馬,只強調其共相。“是”這個系詞只是表示涵攝關系。白馬與一切的馬雖不能全同,但白馬卻是馬的一類,因此,白馬可以涵攝於馬內。“盜 人,人也”,或“張三,人也”,也正與“白馬,馬也”相同,都是涵攝關系。這種涵攝關系大概就是墨家所指的“是而然者也”。
至於“殺盜非殺人也”,用白話寫出來就是“殺盜匪不是殺人”,或“殺盜匪不等於殺人”。這句話強調的是盜匪與一般“人”行為上的差異。“殺盜匪不是殺人” 的“是”這個系詞,在這里表示相等的意思,可以用“等於”或數學上的等號(即“=”)來代。“是”用作相等的意義時,主詞與謂語可以互換,例如:“墨子是 墨翟”及“漢默帝是劉協”也可寫作“墨翟是墨子”及“劉協是漢獻帝”。
因此,在這種用法之下,“盜”匪就不等於所有的“人”,尤其是不等於那些講兼愛與利人的“人”。這種情形大概就是墨家所謂的“是而不然者也”。因此,墨家 才有“殺盜人,非殺人也”之語。基於“殺盜人非殺人”的理論,那麼,殺一人也非殺全人類了。所以《大取》篇里說:“殺一人以存天下,非殺人以利天下也。” (27)
現在讓我們撇開語法問題,再回頭來討論墨子的兼愛思想。墨子提倡兼愛,既是要為最大多數的人謀求最大的幸福,以達致“興天下之利”及“除天下之害”,而且 認為如果少數人的好處和大多數人的好處互相抵牾時,一定要照顧多數人的好處,那麼殺了那些只為私利,不講兼愛,處處損人利己的盜匪或壞人,當然是沒有甚麼 不對的。
有時候自己的利益與眾人之利有沖突,墨家甚至還認為應該自我作出犧牲,以成全眾人之利,要懂得如何於“害之中取小”及“利之中取大”(28)。因此,《大 取》篇里說:“殺一人以存天下,非殺人以利天下也;殺己以存天下,是殺己以存天下也。”(29)這種犧牲小我的精神正與孟子的“舍生取義”相同。
不過,儒家和墨家對“義”與“利”的看法卻有不同。儒家將“義”和“利”看成是對立的,認為凡有所私,講財利即是“利”。既然如此,君子是不應該講“利” 了。所以,孔子說:“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30)孟子回答梁惠王之問時也說:“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31)可是,照墨家的看法,所謂 “利”,也就是“利”,所以《經上》里說:“義,利也。”:“忠,以為利而強君也。”“孝,利親也。”“功,利民也。”(32)可見墨子所謂的“利”,不 是拍自私自利或財利之“利”,而是指行為上為人帶來好處的“利”。
墨家在推行“兼愛”,“利人”及“去私”的學說當兒,有時竟連自己都得作出犧牲,自己的親屬自然也就不能免此。《呂氏春秋·去私》篇即曾記載墨者腹(黃+享)為公忘私的故事,茲錄之於下:
墨者有鉅子腹(黃+享)居秦,其子殺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長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誅矣。先之以此聽寡人也。”腹(黃+享)對曰:“墨者之法 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所以禁殺傷人。夫禁殺傷人者,天下之大義也。王雖為之賜,而令吏弗誅,腹(黃+享)不可不行墨子之法。”不許惠王,而遂殺 之。(33)
這種大義滅親的行為,正可表現出墨家兼愛利人,大公無私的偉大精神。由這一則故事,我們同時還可以見出墨者是說得到又做得到的人,他們并不是一些只會坐而言之,卻不能起而行之的理論家而已。
兼愛:就是反對人對人的壓迫,主張對待別人就像對待自己一樣,盡力去幫助別人。非攻:就是反對不義的掠奪式戰爭。 兼愛和非攻 兼愛就是兼相愛,交相利。就是愛人,愛百姓而達到互愛互助,而不是互怨互損。不用說,這也是墨子根據堯舜時代設計出來的大同世界的模型。兼愛還表現在大國不侵略小國,國與國之間無戰事,和平共處。現在看去,倒有點像我國提出和倡導的和平共處平等互利的外交原則了。莫非當年毛澤東和周恩來等人也是讀了《墨子》才受到的啟發?這就無從考證了。 非攻就是反對一切非正義的戰爭,對防御戰,墨子是支持的。他自己就曾經帶人參加過好幾次幫人守城的戰爭。 兼愛和非攻是體和用的關系。兼愛是大到國家之間要兼相愛交相利,小到人與人之間也要兼相愛交相利。而非攻則主要表現在國與國之間。只有兼愛才能做到非攻,也只有非攻才能保證兼愛。 無論是古代還是現在,人與人之間的互愛互利都是社會穩定的基石,而人與人之間的互怨互損將激發矛盾引發禍亂。儒家甚至孟子竟以此攻擊墨家,說墨家無君無父,無異禽獸。由此可見墨家的進步和儒家的狹隘。 在和平發展成為時代主旋律的今天,在美國高舉霸權主義的今天,重讀墨子,重讀兼愛和非攻,就知道墨子思想有多么的可貴。
“兼愛”作為墨家思想的核心,體現了墨子對于君王明政愛人的愿望。又因墨子是站在廣大人民群眾的立場上,亦體現了平民對仁君的訴求和對諧社會渴望。墨子主張“兼愛”,他認為解決社會動蕩不安的良藥就是世人要相親相愛。
世人平和善待他人,社會就能安定,并能得到長久發展。世人相親相愛,將對方的利益當做自己的利益,將對方的國家當做自己的國家,又怎會產生利益紛爭和國家之間的混戰呢?
“兼愛”是以人與人和諧的相處方式做為解決戰爭紛亂的重要手段,“兼愛”的最后必定是大同,它側重的是人的精神層面寬而待人,博愛平等的思想。
“兼愛”不僅是平民的“兼愛”,更是君主的“兼愛”。同時,“兼愛”這主張中還含有平等的理念,這亦是墨子思想中穩定社會不可或缺的一味藥材。
人與人之間平等的相愛。
兼愛,指同時愛不同的人或事物。春秋、戰國之際,墨子提倡的一種倫理學說。他針對儒家“愛有等差”的說法,主張愛無差別等級,不分厚薄親疏。《墨子》中有《兼愛》三篇,闡述其主張。《荀子·成相》亦有:“堯讓賢,以為民,氾利兼愛德施均。”三國·魏·嵇康《與山巨源絕交書》:“仲尼兼愛,不羞執鞭。”
墨子以兼愛為其社會倫理思想的核心,認為當時社會動亂的原因就在于人們不能兼愛。他提倡“兼以易別”,反對儒家所強調的“愛有差等”的觀點。
這個觀點的現代價值就是倡導和平發展,人人友愛和善。
墨子兼愛的主張的內容:不求富貴,不求名利,而只求平淡的生活;墨子提倡兼愛的目的是:人人都有自己的尊嚴,大家都互相尊重互相兼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