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9生活破產重整債權人能拿回多少,案例,清償比率
大家好,本文將圍繞破產重整債權人能拿回多少,案例,清償比率展開說明,破產重整債權人能拿回多少申請重整是一個很多人都想弄明白的事情,想搞清楚破產重整債權人能拿回多少工資需要先了解以下幾個事情。
一、正面回答
破產重整中,債權人能拿回多少取決于債務人財產在清償后剩余的數額。企業破產后,要對債務進行清償,清償按照順序進行。首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其次是所欠職工的工資、醫療、傷殘補助、補償金等,職工的權益得到優先保障。接下來是破產人所欠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稅款,最后才是普通債權。因此在實際中,債權人能到的清償數額往往難以保障。
二、分析詳情 破產重整是企業破產法新引入的一項制度,是指專門針對可能或已經具備破產原因但又有維持價值和再生希望的企業,經由各方利害關系人的申請,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關系人的參與下,進行業務上的重組和債務調整,以幫助債務人擺脫財務困境、恢復營業能力的法律制度 。破產重整制度作為公司破產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已為多數市場經濟國家采用。它的實施,對于彌補破產和解、破產整頓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產帶來的社會問題,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相關法條
《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4、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四、破產重組和破產重整的區別
雖然僅一字之差,而兩者的區別卻是很大的,當企業資不抵債時,管理層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重組。破產重組和破產重整不是一個意思。重組與重整都是在公司企業出現經營困難時,進行救助的一種措施。由于兩者稱謂相似,措施相近,目的相同,因而易引起混淆。但兩者也存在本質差異,如法律依據、程序、參與主體、效率等各方面均有本質區別。
法律主觀:
公司破產重整時,債權人能依法根據清償順序拿回屬于自己的錢,但需要留意自己的債權清償順序,并及時與公司協商還錢,以免錯過了主張債權的有利時間。
法律客觀:
《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